各学院(部门):
根据自治区《关于2023年度自治区高校本科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立项、结题验收及典型案例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对2017-2020年度我校未结项的自治区高校本科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予以结项验收,具体要求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17-2019年延期验收项目6项,2020年度正常结项验收项目9项,共计项目15项。具体项目如下:
序号
| 申报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类型
| 立项年份
| 验收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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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教学专题设计和题库建设研究
| 徐国松
| 普通教改项目
| 2017年
| 延期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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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体育学院
| 自然科学贯彻“课程思政”的探索实践
| 曹玉萍
| 普通教改项目
| 2018年
| 延期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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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商学院
| 《西方经济学》课程思政教学设计研究
| 徐妍
| 普通教改项目
| 2018年
| 延期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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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思政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领航系研究
| 王建华
| 综合教改项目
| 2019年
| 延期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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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教务处
| 自治区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实施与建设研究
| 唐文睿
| 综合教改项目
| 2019年
| 延期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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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教育科学学院
| 面向师范专业认证标准的小学教育专业学生实践教学能力培养
| 王阳
| 普通教改项目
| 2019年
| 延期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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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 基于师范类专业认证的新疆高校实践教学体系建设研究
| 伊莉曼·艾孜买提
| 综合教改项目
| 2020年
| 正常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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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高校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同向同行教育模式的探索与实践
| 张秀红
| 综合教改项目
| 2020年
| 正常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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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教育科学学院
| 特殊教育专业师范生国家通用手语课堂教学及考核评价改革研究正常验收
| 贾玲
| 普通教改项目
| 2020年
| 正常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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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教育科学学院
| 专业认证背景下《教育技术学》公共课教学改革研究
| 阿不来提·瓦依提
| 普通教改项目
| 2020年
| 正常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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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研究生处
| 新疆“本硕一体化”卓越数学教师的培养模式研究
| 赵红梅
| 普通教改项目
| 2020年
| 正常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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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商学院
| 《社会保障概论》课程思政研究与实践
| 蔡玉洁
| 普通教改项目
| 2020年
| 正常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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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教育科学学院
| 专业认证背景下《幼儿园组织与管理》课程混合式教学改革与实践
| 冯江英
| 普通教改项目
| 2020年
| 正常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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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
| 基于“案例和项目驱动”的需求工程课程教学模式研究与实践
| 李海芳
| 普通教改项目
| 2020年
| 正常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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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发展规划处
| 新疆本科高校教育质量保证研究
| 多强
| 普通教改项目
| 2020年
| 正常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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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结题验收要求及结果
1.评审方式
验收均采用专家统一通讯评审方式进行。专家组由5人组成,其中校外专家占1/2以上,高级职称人员占1/2以上。
2.变更及延期
结题验收时,项目成员发生变动,需进行调整的教改项目,项目负责人需填写《新疆师范大学教学工程项目成员变更审批表》(附件1),经所在学院同意,与结题材料一并上报。
研究期限已满但不能按期结题,需要延期的教改项目,须填写《新疆师范大学教学工程建设项目延期建设申请表》(附件2),延期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年,且只能延期一次。经所在学院同意后,报学校备案。已延期建设项目不得再次申请延期。如再次申请则按验收不合格处理。
3.验收结果
教改项目结题验收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验收不合格,予以撤项处理,并收回全部经费,已支出部分从工资中扣回,经费由教务处统筹使用。项目负责人6年内不得申报自治区教育厅组织开展的教改项目。同时,核减下一年度相应学院各级教学工程类项目推荐名额。
三、材料提交及报送要求
(一)普通教改项目
1.普通教改项目验收结果汇总表电子档(见附件3)。
2.结题验收申请表PDF电子档(见附件5)。后附项目相关支撑材料或研究成果(所有成果需表明“自治区普通教改项目资助成果”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项目申报书或备案表、立项批复及其他相关资料,按顺序排版,放置一个PDF文档中。
3.研究报告PDF电子档。
(二)综合教改项目和重点委托教改项目
1.综合教改项目结题申请汇总表电子档(见附件4)。
2.结题验收申请表PDF电子档(见附件5)。后附项目相关支撑材料或研究成果(所有成果需表明“自治区普通教改项目资助成果”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项目申报书或备案表、立项批复及其他相关资料,按顺序排版,放置一个PDF文档中。
3.项目推广和应用自评报告
4.提交与本项目研究相关支撑材料内容包括:小型研究报告、调研报告、实验报告、教改方案、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课程标准、讲义、实验指导书、教材(含实训教材)、著作、论文等研究成果。
(三)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请各学院于2023年2月10日上报结项验收材料。所有结题验收材料需打包汇总后,以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发送至教务处田爽邮箱(528277615@qq.com)中。
教材、专著需提供封面、目录、出版说明、本科撰写章节首页等;论文需提供期刊封面、目录、封底或用稿通知及论文正文。所有支撑材料需汇总扫描编辑成1个PDF格式文件,包含支撑材料封皮及目录。
联系人:于枞薏 田爽
附件.rar
教务处
2023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