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及自治区教育厅相关工作要求,我校第十届及第十一届获得自治区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含)以上成果可参加本年度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选。现将推荐参评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选的5个教学成果奖名单公示如下:
序号
| 推荐成果名称
| 成果完成人姓名
| 成果完成单位
|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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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西部民族地区高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体系的构建与实践
| 于祥成、孙秀玲、季荣、董馥伊、王守峰、马嵘、李建军、张秋玲、张进、王平
| 新疆师范大学
| 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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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服务边疆地区的美术师范教育一专多能本科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与实践
| 李勇、孔倩倩、王静、唐莉霞、曹旭、王晓玲、热娜·买买提、薛俊红
| 新疆师范大学、
乌鲁木齐市教育研究中心
| 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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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多维融合多元互动多方协同:乡村教师教育“同心圆”模式创新与实践
| 李魁铭、拜晓旭、董秋瑾、贾思彤、俞菁、王星炎、王芸、王扬
| 新疆师范大学
| 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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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文化交融的践行路向:体艺融通人才培养实践体系创新与构建
| 马嵘、况明亮、刘洋、王辉、任奇红、苏汉韬
| 新疆师范大学
| 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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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追根溯源--数学中的为什么(编著与系列论文)
| 杨军、周菊玲、单雪昀、李昌成
| 新疆师范大学
| 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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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为2022年10月28日至2022年11月3日。广大教职工如有需要反映的问题或意见、建议,可通过书面或电话的形式向教务处反映,电话:0991-4112143,邮箱:540516276@qq.com。
教务处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