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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在建本科教学工程项目中期检查通知

来源: 时间:2023-11-24 作者: 点击:

各学院(单位):

根据《新疆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暂行)》(新师校字〔2017〕72号)相关规定,根据学校教学工作整体安排,决定对在建的各级本科教学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类别

教学工程项目中期检查共分为4类:

1.2021、2022年立项的各级一流专业;

2.2022年立项的一流课程;

3.2022年立项的自治区级、校级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

4.2021—2022年立项的校级教学团队。

上述项目检查具体要求及名单见附件1—4。

二、检查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院初审。2023年12月1日前,项目负责人参照检查要求,填写项目中期检查表并报所在学院,学院完成基本审查后,向教务处提交相关材料。

2.材料报送。2023年12月8日前,2023年12月8日前,各学院按照各项目检查要求报送相关材料,所有材料纸质版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温泉校区行政楼205室),电子版(压缩成RAR文档,以“XXX学院2023年校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中期检查材料”命名)发送至教务处田爽OA中。

3.学校审核。教务处于12月对项目开展中期检查。

4.结果公示。预计12月底公布2023年校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中期检查结果。

三、特别注意事项

项目研究期间,如因项目研究需要增减项目参与人,需认真填写《新疆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程建设项目变更审批表》(附件4),经由项目负责人申请,相关学院审核,报教务处审批后,方可执行。

联系人:任铭 田爽 联系电话:4112143

附件1~5.rar

教务处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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