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结项验收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促进我校本科生创新创业项目开展,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学校决定对2017年通过中期检查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结项验收,具体如下:
1.检查范围
2017年通过中期检查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2.检查内容
严格按照《新疆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书》(详见附件1)的相关要求开展。
3.检查方式
项目检查首先由所在学院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教务处将按照项目数拨付学院一定评审费),学院自检结束后由学校按照项目15%的比例进行抽检。检查方式可按照审阅项目材料和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检查时间
学院自检应在10月15日前完成,时间、地点确定后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学校抽检定于10月中旬开始,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5.检查结果
检查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整改和撤项5类,整改项目需在学院检查结果公示后一周内重新提交结项验收书,进行二次评审,逾期未交的视作撤项处理。被撤项处理的项目停止经费使用,项目成员和指导教师两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联系人:季茂岳联系方式:4112144
附件:1.新疆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书;
2.新疆师范大学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合格名单。
附件.rar
教务处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