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我校大学生实践育人创新基地的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 )文件精神,根据《新疆师范大学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新师校字〔2015〕163号),我校将评选并建立“新疆师范大学大学生实践育人创新基地”,现将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各学院建成并已经投入使用的创新创业基地。
二、申报条件
1.具有实践育人固定的活动场所,适宜对学生开放。
2.形成了有效的实践育人创新教育体系。
3.具备良好的运行机制,实践育人绩效突出,创新创业孵化作用明显。
三、申报要求
请各学院按照《新疆师范大学大学生实践育人创新基地申报书》进行填报,电子版于9月3日前发教务处季茂岳办公系统,纸质版(一式四份)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附件:新疆师范大学大学生实践育人创新基地申报书
新疆师范大学大学生实践育人创新基地申报书.DOC
教务处
2018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