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8年在建的各级 “本科教学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中期及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7-06 浏览次数: 457

新疆师范大学教务处

教字[2018]7-2号

关于对2018年在建的各级 “本科教学工程”建设项目进行

中期及结项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单位):

根据《新疆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暂行)》新师校字〔2017〕72号相关规定,决定对在建的各级 “本科教学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中期及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类别

2018年校级“教学工程”需中期及结项检查共三类项目,自治区级重点专业及校级特色专业、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教学团队,项目检查具体内涵和要求见附件1-3。

二、检查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院初审。9月14日前,项目负责人参照检查要求,填写项目中期或结项检查表并报所在学院,学院完成基本审查后,向教务处提交相关材料。

2.材料报送。9月28日前,各学院按照各项目检查要求报送相关检查材料(所有材料均需A3套印,支撑材料套印或胶装)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温泉校区文科5号楼A106室),以上材料同质电子版(压缩成RAR文档,以“×××学院2018年校级‘本科教学工程’中期(结项)检查材料”命名)发送至540516276@qq.com,联系人:于枞薏,电话:4112143。

3.学校审核。10月-11月,教务处完成初审并交学校评审委员会评审。

4.结果公示。2018年12月上旬发布2018年校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中期(结项)检查公示。

附件1:自治区级重点专业及校级特色专业中期检查通知

附件2: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检查通知

附件3:教学团队中期及结项检查通知

附件1:自治区级重点专业及校级特色专业中期检查通知.rar

附件2:教改项目结项检查通知.rar

附件3:教学团队中期及结项检查通知.rar

 

教务处

2018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