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7-2018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教司和自治区教育厅高教处要求,我校每年9月份需向教育部和教育厅报送本科教学实验室基本数据统计表,报送数据包括实验室基本情况表、实验室人员情况表、实验项目基本情况表和实验仪器设备基本情况统计表等7类表格。现需对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期间我校实验室基本数据进行统计,具体事宜如下:
1.实验室基本情况
实验室基本情况需采集信息,详见附件1,其中实验教学运行经费和年材料消耗费两个项目由教务处根据各实验楼水电费和实验耗材消耗情况填写,实验室编号由教务处根据实验数据采集系统记录的历史编号填写,其他信息由学院负责填写。
2.实验室人员信息
实验人员信息表(附件2)含专职实验员和兼职实验员两类,人员编号填写教师本人工号,无工号的临时聘用实验人员可暂不填写,其他信息请按照实际情况填报。
3.教学实验项目
教学实验项目(附件3)含常规教学实验、本科生毕业论文实验和开放性实验等三类,实验名称和内容相同,但需要针对不同专业、年级开设的实验项目请不要重复填写实验名称,只需在实验者人数、实验者类别、每组人数、循环次数等几个项目中标注清楚即可。
各学院依据2016-2017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进行修改填报,对新增或修改数据进行标红,在备注栏分别标注“新增”或“修改”;需删除数据放置表格最下方标红并在备注栏备注“删除”。相关表格电子版请于2018年9月7日前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站内信发至教务处季茂岳,待审核合格后,再将纸质版由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送至温泉校区文科5号楼B区106室。
请各学院在接到通知后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为便于工作上的交流,请数据统计负责人加入实验数据统计工作QQ群(327610839)。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联系人:季茂岳,联系电话:4112144 。
附件:1.实验室基本情况表
2.实验室人员情况表
3.教学实验项目表
附件1.实验室基本情况表.xls
附件2.实验人员表.xls
附件3.教学实验项目表.xls
教务处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