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5-04 浏览次数: 346

新疆师范大学教务处

教字[2018]5-1

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全面保证我校教学良好运行,教学过程规范,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健全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学校定于2018年5月7日至6月7日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以学院为主体,组织学院督导和教研室开展具体工作,现将各项事宜通知如下:

一、常规教学检查

1.教学秩序:包括教学纪律,教学计划变动情况、调课次数统计及调课缘由情况说明等。

2.课堂教学:包括课程的教案、教学进度、课程质量、作业布置批改等情况。

3.教师授课:重点检查教师在课堂教学中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情况,并将检查结果进行总结(包含具体检查的内容与形式)。

4.课程教材:包括教材选用、使用及教材质量等情况(具体安排和要求请参照《关于开展全校本科课程教材选用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

5.学生学习:重点抓好学风建设,掌握学生课堂纪律、上课出勤率、作业完成情况,特别关注学生在日常学习中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情况,做好毕业论文选题及内容的政治把关。

二、期末试卷检查

1.本次试卷检查的范围为各学院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试卷,请各学院提前安排好自查工作。学校督导将于5月14日-25日期间赴各学院进行试卷现场随机抽查。

2.试卷检查的内容根据《新疆师范大学考试管理工作暂行规定》执行。

首先,检查试卷材料装订是否齐全,信息填写是否完整。试卷装订时应包含考试命题审批表、试卷样卷、试卷参考答案、考场记录表、装订成册的学生考卷、学生课程成绩单、试卷质量分析表。

其次,对评卷的对错符号、记分是否规范,是否出现赋分潦草、漏评、核分错误、更正分数不签名等现象进行规范检查。

最后,对试卷质量分析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试卷的是否进行了详细的质量分析,分析是否准确合理,对试卷重复率偏高、及格率偏低等问题是否提出整改意见与建议,信息表填写是否完整等方面。

3.请学院积极配合学校督导的检查工作,对督导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和说明,如有异议可及时向教务处反映(本学期试卷检查工作以此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三、学生评教座谈会

请各学院于5月14日-31日期间组织本学院学生进行评教座谈会,尽量集中座谈,不要分班进行,学院分管教学领导及学院督导必须参会。座谈会的主题应围绕课堂教学方面存在的问题展开,参加座谈会的同学要有备而来,提前收集好本班同学对各位授课教师的意见,越具体越好,充分体现有的放矢,学院对座谈会中提出的问题应严加督查和落实。

四、教学示范课

各学院于5月14日-31日期间开展教学研讨活动,请院内优秀教师举办教学示范课,学院督学对示范课教师授课情况进行督查,推选出有示范能力的一门课程报送学院做示范课方案。示范课结束后,学院督导应对示范课讲授情况进行点评。

五、其他要求

1.各学院座谈会方案、教学示范课安排(见附件2)电子版于5月9日18:00(京时)前报送,时间一旦确定,不得随意更改。学校将按照各学院提交的座谈会方案进行抽查,并将教学示范课安排向全校公示,供广大师生观摩。

2.期中教学检查结束后,各学院须根据课堂教学自查情况(包含教师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情况)、试卷自查情况、座谈会学生问题记录及落实情况、教学示范课讲授情况作期中教学检查总结(见附件3),纸质版与电子版于6月7日18:00(京时)前报送。

附件:1.关于开展全校本科课程教材选用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

2.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评教座谈会、教学示范课安排表

3.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总结

  附件1:关于开展全校本科课程教材选用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rar

附件2: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评教座谈会、教学示范课安排表.xlsx

附件3: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总结.doc

  

  

  

2018年5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