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师范大学教务处
关于做好2018年申报新增本科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权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关于加强我区学士学位工作的意见》(新学位〔2007〕3号)精神,有首次毕业生的本科专业需在当年申报新增学士学位授予权,按照教育厅学位办工作要求,3月底为此项工作启动时间。为提前做好申报工作,请2018年需申请新增本科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学院按照自治区学士学位授权增列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详见附件)做好申报准备工作。
目前我校2018年共有国际经济与贸易、文物与博物馆学、软件工程、生物工程4个专业需申报新增本科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权。除此之外,如有遗漏专业需申报,请相关学院及时报备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并依此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联系电话:4112143
教务处
2018年3月2日
附件:
关于开展自治区2016年学士学位授权增列审核工作的通知
附件:新学位办〔2016〕4号 关于开展自治区2016年学士学位授权增列审核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