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学期期末考试考风考纪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1-05 浏览次数: 664

新疆师范大学教务处

教字[2018]1-4

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学期期末考试考风考纪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考试是督促学生全面系统掌握所学课程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重要环节,也是检验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的重要手段。近年来学校在加强校风学风建设的过程中,狠抓考风考纪的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有个别学生对考试违纪的严重性认识不足,考试作弊现象还时有发生,在本周进行的随堂考试期间,已经发现个别学生存在考试违纪行为,为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就有关事项作如下通知:

一、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考试管理

  全校广大教职工要本着对学生、对学校、对社会认真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考试管理工作,把反对、遏止学生作弊作为培养高质量人才的重要环节和形成良好校风学风、建立诚信社会的重要工作,认真抓实、抓好、抓出成效,进一步把我校的校风学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主体责任落实

  各学院要健全行政领导牵头、党政领导参加的考风考纪工作领导机构,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来严肃考风考纪、将杜绝考试作弊现象的工作落到实处。学校将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巡考工作的通知》选派巡考人员负责全校考场巡查,各学院领导和有关人员要认真负责本院考场巡查工作。考试期间要加强信息沟通,及时报告考试管理工作情况。

三、开展诚信教育,营造良好考试氛围

要在全校营造诚信考试光荣、弄虚作假可耻的校园文化氛围,扩大严肃考风考纪、制止考试作弊的宣传,积极弘扬正气,强化广大师生对严肃考风考纪重要性和考试作弊危害性的认识,对考试作弊者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促使学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以良好的精神状态迎接考试。

四、严格考试纪律,及时处理违纪行为

  各学院要严格执行有关考试管理的各项制度,加强对考试过程的监管。监考教师要明确和遵守考试管理规范,增强工作责任心,严格考场的纪律管理,及时消除各种不良倾向和作弊苗头,对出现的作弊行为要敢抓敢管,不能姑息。要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对考试作弊问题进行及时的上报和处理。

各学院对敢于负责、工作出色的监考人员要予以表扬。对工作失职的考务人员,要依照《新疆师范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予以严肃处理。

  

  

  

新疆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