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师范大学教务处
关于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在研项目中期检查
及结项验收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促进我校本科生创新创业项目开展,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学校决定对2016年通过中期检查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结项验收、2017年获得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具体如下:
1.检查范围
(1)2016年通过中期检查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2)2017年获得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2.检查内容
严格按照《新疆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书》(详见附件1)和《新疆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进展报告》(详见附件2)的相关要求开展。
3.检查方式
项目检查首先由所在学院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教务处将按照项目数拨付学院一定评审费),学院自检结束后由学校按照项目15%的比例进行抽检。检查方式可按照审阅项目材料和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完毕后向教务处提交总结报告。
4.检查时间
学院自检应在12月15日前完成,时间、地点确定后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学校抽检定于12月中旬开始,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5.检查结果
检查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整改和撤项5类,整改项目需在学院检查结果公示后一周内重新提交中期检查报告,进行二次评审,逾期未交的视作撤项处理。被撤项处理的项目停止经费使用,项目成员和指导教师两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可申请提前结项。
联系人:季茂岳联系方式:4112144
附件:1.新疆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书;
2.新疆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进展报告;
3.新疆师范大学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合格名单;
4.新疆师范大学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名单。
附件1:新疆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书.doc
附件2:新疆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进展报告.doc
附件3:新疆师范大学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合格名单.xls
附件4:新疆师范大学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信息统计表.xls
教务处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