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1-08 浏览次数: 340

新疆师范大学教务处

教字[2017]11-1

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全面保证我校教学良好运行,规范教学过程,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健全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做好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迎评工作,教务处拟于2017116日至128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以学院督学为主体,组织教研室开展具体工作,现将各项事宜通知如下:

一、常规教学检查

1.教学秩序:包括教学纪律,教学计划变动情况、调课次数统计及调课缘由情况说明等。

2.课堂教学:包括所有课程的教案、教学进度、课程质量、作业布置批改等情况。

3.课程教材选用、使用及教材质量等情况。

4.学生学习:重点抓好学风建设,了解课堂纪律、学生出勤率、作业完成等情况。

5.教学档案:为顺利迎评,各学院须对所有教学相关档案进行组建与自查。

二、期末试卷检查

1.本次试卷检查的范围为各学院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试卷,请各学院督学组织教研室提前安排好自查工作。

2.学校督学将于20171113-121期间赴各学院进行试卷现场随机抽查。

3.试卷检查的内容根据《新疆师范大学考试管理工作暂行规定》执行。

首先,检查试卷材料装订是否齐全,信息填写是否完整。试卷装订时应包含考试命题审批表、试卷样卷、试卷参考答案、考场记录表、装订成册的学生考卷、学生课程成绩单、试卷质量分析表。

其次,对评卷的对错符号、记分是否规范,是否出现赋分潦草、漏评、核分错误、更正分数不签名等现象进行规范检查。

最后,对试卷质量分析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试卷的质量分析是否准合理,及格率偏低的试卷是否有整改意见与建议,信息表填写是否完整等方面。

4.请学院积极配合学校督学的检查工作,对督学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和说明,如有异议可及时向教务处反映。(本学期试卷检查工作以此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三、学生评教座谈会

1.请各学院于20171113日至121期间组织本学院学生进行评教座谈会,尽量集中座谈,不要分班进行,学院分管教学领导及学院督学必须参会。座谈会的主题应围绕任课教师授课方面存在的问题展开,参加座谈会的同学要有备而来,提前收集好本班同学对各位授课教师的意见,越具体越好,充分体现有的放矢,达到提高授课教师教学质量的目的,学院对座谈会中提出的问题应严加督查和落实。

2.各学院座谈会方案(包括座谈会时间、地点、参会人员等)纸质版(主管教学副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于11918:00(京时)前报送,时间一旦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四、教学示范课

1.各学院于1113日至121期间开展教学研讨活动,请院内优秀教师举办教学示范课,学院督学对示范课教师授课情况进行督查,推选出有示范能力的一门课程报送学院做示范课方案。示范课结束后,学院督学应对示范课讲授情况进行点评。

2.各学院教学示范课方案(包括主讲人、主讲课程、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等)纸质版(学院督导签字并盖章)、电子版11918:00(京时)前报送。教务处按照各学院提交的示范课方案公示全校,供广大师生观摩。

期中教学检查结束后,各学院根据课堂教学自查情况、试卷自查情况、座谈会学生问题落实情况、教学示范课讲授情况作期中教学检查总结,于121512:00(京时)前报送。

联系人:乌兰,陈婧,努尔买买提联系电话:41121354112136

  

  

教 务 处

2017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