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专业实习总结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0-26 浏览次数: 347

新疆师范大学教务处

教字[2017]10-17

关于做好我校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专业实习总结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我校专业实习工作安排,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专业实习工作即将结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习经费

还未完成实习经费申领工作的最迟于实习结束一周内完成经费申领工作。申请经费需提交如下材料(含电子版和纸质版):

1.实习(见习)计划表(见附件1

2.实习(见习)基地信息统计表和基地信息登记表(见附件2

3.实习(见习)分配表(见附件3

4.实习(见习)经费申请表、发放表和欠费学生名单(见附件4

上述材料缺一不可。

二、成绩评定

1.专业实习学生实习完毕后填写《新疆师范大学实习(见习)手册》(见附件5),一式两份,一份装学生档案,一份学院存档。

2.学生实习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计分制予以考核和评定。90-100分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中等;60-69分为及格;低于60分为不及格。成绩毕业线为60分(含)以上,学位线为70分(含)以上。

3.学生成绩评定工作由学院实习领导小组根据学生实习表现、实习学校(单位)及指导教师意见组织评定。

三、实习总结工作

1. 相关表格的填写

本科生专业实习手册(见附件5)可从教务处网站下载,学生可编辑电子版打印,也可手工填写。若需电子打印,实习手册填写内容字体为宋体小四、行距20磅。指导教师、学院填写部分必须手填。

2. 评优

每班30%的人数可评为院级优秀,从院级优秀中再评选50%的学生为校级优秀学生(即班级人数的15%,由学院推荐,计算可四舍五入),学生需填写新疆师范大学优秀实习生推荐表(见附件6)。同时学院可推荐实习指导教师总数的30%选评优秀实习指导教师,计算不足1名的按1名计算,被推荐教师需填写新疆师范大学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推荐表(见附件7)。

3. 召开专业实习汇报会

各学院组织已参加实习和即将参加实习的学生参加实习汇报会,并推举1名优秀学生参加全校专业实习汇报会,汇报内容以数字故事形式呈现,时间约为6-7分钟。汇报时间、地点和汇报人员确定后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教务处将安排专人观摩学习。

4. 报送教务处材料

1)学院实习工作总结

各学院需对本次各类专业实习进行全面总结。内容主要包括实习基本概况、具体安排、学院所做主要工作、实习经费使用情况、实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对后续实习的意见或建议。

2)优秀实习指导教师、优秀实习学生汇总表

3)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推荐表

4)校级优秀实习学生推荐表

5)专业实习相关照片

实习照片只报送电子版,其余材料均需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按照上述列举材料顺序胶装成册并盖章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标题统一为“新疆师范大学****学院2017年专业实习工作总结”,总标题为黑体一号字,正文小标题为黑体四号字;正文内容为宋体小四号字;行间距为1.5倍间距。

总结材料务必于实习结束一周内提交完毕,过期不予以评优。学院做好相关材料存档工作。

四、相关要求

1. 各专业实习结束后需在一周内完成总结工作;

2. 实习时间为两个月的专业,实习结束后由学院安排正式上课;

3. 各学院要进一步规范实习基地建设工作(签署合作协议、进行挂牌等),制定实习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实习管理工作。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联系人: 季茂岳,联系电话:4112144

附件:

1.实习(见习)计划表

2.实习(见习)基地信息统计表和基地信息登记表

3.实习(见习)分配表

4.实习(见习)经费申请表、发放表和欠费学生名单

5.实习(见习)手册

6.新疆师范大学优秀实习学生推荐表

7.新疆师范大学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推荐表

8.优秀实习指导教师、优秀实习学生汇总表

附件1:实习(见习)计划表.doc

附件2:实习(见习)基地信息统计表和基地信息登记表.xls

附件3:实习(见习)分配表.xls

附件4:实习(见习)经费申请表、发放表和欠费学生名单.xls

附件5:实习(见习)手册.doc

附件6:新疆师范大学优秀实习学生推荐表.doc

附件7:新疆师范大学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推荐表.doc

附件8:优秀实习指导教师、优秀实习学生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17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