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教务系统排课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0-25 浏览次数: 332

新疆师范大学教务处

教字[2017]10-16

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教务系统排课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开始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教务系统排课工作。为保证排课工作的系统性和准确性,提高工作效率,现将排课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使用教务系统的工作流程

1、由教学副院长指定专人将人才培养方案录入教务系统中。之前已录入的,指定专人检查和完善。

2、按照纸质人才培养方案,由专人将课程从教务系统开出来,教学副院长或者系/教研室主任审核所开的课程。

3、根据开课情况,制定排课任务(包括合班、单班、安排授课教师、上课周次设置、上课校区、实践课程安排等)。

4、排课。

5、考试任务生成(考试课程名称、集中考试或随堂考试)、考试时间、考试地点、主监考教师、副监考。

6、学生评教。

7、授课教师录入成绩。

以上工作请教学副院长牵头,组织各系/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等相关人员,做好排课工作,明确分工,确保如期完成

请各授课单位提前做好授课教师储备工作。

二、排课时间段(以2017-2018学年第1学期校历为准)

11025日——115

检查及录入教务系统中人才培养方案。请务必确保准确。

2116日——11月19

各学院在教务系统开课、提交、审核。不得多开课,也不得少开课。

请各学院首先开出公共课,以便于公共课授课学院统计开课及安排授课教师。

31120日——123

1)全部课程的排课任务维护,包括安排合班、单班、授课教师。

2)设置上课周次、上课校区、是否实践课程、是否需要排课、是否需要场地等。如任课教师对排课有特殊要求,请在“教学任务维护”备注中写明。

3)音乐学院、体育学院开设的由学生在教务系统选课的课程,请提前设置选课要求。

4)请于公共课排课开始前,务必在系统中安排授课教师。

4124日——1231日,公共课排课。

511日——128日,专业课排课。

三、注意事项

1、对于2010版人才培养方案,有以下注意事项。

2010版人才培养方案中,教师教育课程模块下《教育心理学》课程名称变更为《心理学》,以后各学期开课均按照《心理学》课程名称开课。

2010版人才培养方案中,自2013级学生开始,《心理学》、《中学生心理辅导》两门公共课分学期开设,即《心理学》在专业年级第2学期开设,《中学生心理辅导》在专业年级第3学期开设。

2010版人才培养方案中,开设《教育学》公共课的班级,《教育学》一律放在专业年级(不含预科阶段,下同)第3学期开课;开设《班级管理及班主任工作》、《教育研究方法》公共课的班级,这两门课要同时开课并且一律放在专业年级第4学期开课。以后各学期开课均按照此项规定执行。

2010版人才培养方案中,《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公共课,授课部门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与研究中心”。开设时间:专业年级第1学期。开设班级:全校各专业。此课程18学时,1学分,分单双周上课。

2010版人才培养方案中,《就业指导》课共开设两个学期:专业一年级第2学期、专业四年级第1学期开设。

2、对于新版人才培养方案,请各学院指派的人员按照纸质方案准确录入、准确开课。如果新版方案中的有些新课程,在系统课程库中没有相应信息,请联系教务处综合科添加到系统课程库。

3、请各学院严格执行培养方案,如有课程需调整,请在开课结束之前办理教学计划调整审批手续。

4、学院开课课程经审核后不得改动。

5、公共课授课学院要认真核实各学院开课班级、设置周次、进行教学班合班或分班并安排授课教师等。

合班要求:

同专业平行班尽量合在一起;

同学院的班尽量合在一起;

温泉校区各专业班级不得与昆仑校区各专业班合班。

授课教师的课程时间应相对集中,如每位授课教师每半天的授课时间应相对集中在一个校区,上午集中在一个校区、下午集中在另一校区授课。避免1-2节在一个校区授课,3-4节在另一校区授课;避免5-6节在一个校区授课;7-8节在另一校区授课的情况。

6、对公共课排课有疑问的,请在1227日之前与教务处综合科联系。

7、各学院在排课时请注意提高所分配教室的利用率。

8、白天全天可排课时数为八节课,上午1-4节,下午5-8节。晚上9-10节、周三下午5-8节尽量不排课。

9、一门课有多位老师授课,请分别为每一位老师设置授课周次,并按相应周次排课。

10、单班课程一定要排在小教室。

11、在校班级一览表(排课用)、各学院集中排课教室一览表另行发布。

  

教务处

2017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