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教师〔2017〕7号)和自治区《关于开展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新教高函[2017]64号)文件要求,为做好“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推荐活动,现就我校2017年遴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按照《通知》要求,“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注重加强教师队伍党的建设,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研创新、社会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为教育改革发展稳定作出重要贡献的高校教学科研单位、创新团队。具体创建指标体系见附件1。
二、遴选程序
(一)学院推荐
各学院严格按照“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基本条件和具体指标,推荐1个候选团队。
(二)学校评选
学校根据要求,结合申报情况组织评选,并将结果进行公示后向自治区教育厅报送推荐团队的相关材料。
三、报送要求
各学院须在2017年10月25日(星期三)前,将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5份)和推荐表(见附件3)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张妍OA系统,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张妍
联系电话:0991-4112138
附件1.doc附件2.doc附件3.doc
教 务 处
2017年10月12日